一分钟速读
股东去世,他名下的股权属于遗产,继承人依法可以接手,这是《民法典》给的基本盘。
先看章程: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权不得继承或需其他股东同意,章程说了算。
流程四步:确认继承人(遗嘱或法定)→ 股东会决议、改章程 → 工商变更登记 → 换发新执照。
税务要点:继承环节基本不交个税,继承之后再转让,才按股权转让所得交20%个税。
编者按
前两天一个做五金批发的朋友来找我,他和另一个兄弟合伙开公司,对方突然心梗走了。家属一下子懵了:股权归谁?要不要交税?工商那边要不要办手续?家里几个晚辈都想接,又怕程序不对。
这种时候最忌讳乱。股权继承看着简单,其实章程、公证、工商、税务环环相扣,一步走错,后面全是麻烦。
今天就把这件事拆开讲透:股权能不能继承、继承人怎么定、工商要交哪些材料、税到底怎么算。
股权到底能不能继承
先给结论:能。股权是股东的合法财产,股东去世后,属于遗产的一部分,按《民法典》继承编的规定,继承人有权继承。
但这里有个很多人会忽略的前提——先看公司章程。有限责任公司是「人合」性质的公司,股东凑在一起,靠的是彼此信任。所以《公司法》留了一个口子:公司章程可以约定,股东去世后股权不得继承,或者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才能继承。
换句话讲,法定默认是可以继承,但章程说了算。如果你的章程里写了「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或其他股东回购」这类条款,那就得按章程走,不能直接继承。
所以第一步不是急着跑工商局,而是先翻出公司章程看一遍,再对照《民法典》和《公司法》,确认继承人到底有没有资格接手。
哪些人能继承、顺位怎么定
继承人怎么定,是这件事里最容易起纠纷的一环。规则来自《民法典》:
有遗嘱的,按遗嘱。股东生前立了遗嘱、指定了继承人,就按遗嘱办;如果办了遗赠,也就是把股权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,按遗赠办。
没遗嘱的,按法定继承顺序。第一顺序是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,轮不到第二顺序。
多个继承人怎么办?几个人都想接股权,可以协商:一个人接股权、其他人拿别的财产补偿;也可以一起继承、按比例共有股权。但股权拆太碎,后面决策会很别扭,一般不建议。
继承人是未成年人或外籍怎么办?未成年人的股权由监护人代管,行使股东权利得由监护人出面。继承人如果是外籍或外国人,还要考虑外商投资备案这一层,这种情况建议先咨询专业机构再动。
提醒一句:确定继承人这件事,最稳妥的做法是去做一份继承权公证书,这是后面工商变更的关键材料。
工商变更要交哪些材料、怎么办理
继承人定了,下一步就是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股权变更登记。这一步办完,继承人才能真正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。
核心材料,一般包括这几样:
第一,股东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,证明原股东确实去世了。
第二,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,或者继承权公证书、法院的生效判决。这一步是关键,用来确认「谁有资格继承」。
第三,继承人身份证明。如果是法人继承,就是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材料。
第四,股东会决议。其他股东同意继承人成为新股东,形成书面决议;章程对继承有特殊约定的,要一并体现。
第五,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。股权结构变了,章程里关于股东、出资额的条款要同步改。
第六,变更登记申请书。按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格式填,各地在「一网通办」或线下窗口都能办。
材料齐了提交审核,通过后换发新的营业执照。整个流程和普通的公司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很像,只是多了一份「继承关系证明」来替代股权转让协议。
如果公司同时涉及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等人员变动,要一并办理,别跑两趟,可以对照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那篇。
继承环节要不要交税
这是家属最关心的问题,分两个环节说清楚。
继承环节:基本不用交税。自然人继承股权,个人所得税上目前并没有「继承税」这一说,继承本身也不属于转让,不征增值税。也就是说,从去世股东手里把股权接过来这一步,一般不产生个税负担。
不过要注意,虽然继承环节不交个税,印花税可能涉及——股权变更登记时按「产权转移书据」贴花,金额很小,一般按万分之几,具体以当地口径为准。
真正的税,出在「继承之后再转让」。继承人拿到股权后,将来要是卖掉,就按股权转让来交个人所得税,税率20%,计税基础是「转让收入减掉原取得成本」。这里有个对继承人有利的点:成本按被继承人当初取得股权的原值来算,而不是按继承时的估值,这样能少交不少税。
股权转让到底怎么算税,之前专门写过一篇,可以看公司股权转让要交多少税,这里不展开。
如果继承人接手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还没实缴完,实缴义务也会一并转过来,这块跟新公司法五年实缴的规定要结合着看。
常见问题(FAQ)
Q:继承人不想当股东,能不要这个股权吗?
A:能。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,或者继承后再通过转让、公司回购、减资等方式退出。放弃继承要在遗产处理前书面作出;已经继承再退出,就按股权转让或减资走流程,涉及相应的税和工商变更。
Q:公司章程规定「股权不得继承」,怎么办?
A:如果章程明确约定股东去世后股权不得继承,继承人就不能直接取得股东资格,通常是按章程约定由公司或其他股东回购,继承人拿现金对价。这种情况优先看章程,必要时通过股东会决议确认回购价格和方式。
Q:继承股权必须先做继承公证吗?
A:强烈建议做。继承权公证书是工商变更时确认继承人身份的核心材料,没有它,仅凭亲属关系证明,市场监管部门往往要求补充或直接退回。继承人对份额谈不拢、有争议的,需要法院判决或调解书来确定。
股权继承的核心就一句话:能不能继承看章程,怎么办手续看材料,交不交税看环节。
如果家里遇到股东去世、股权继承拿不准的情况,欢迎拨打免费咨询热线:400-005-15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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